首页 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二节 管控模式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二节 管控模式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在保证自身安全稳健的前提下,应当承担维持非保险子公司资本充足的责任,确保非保险子公司满足其行业监管机构的资本充足要求。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