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二节 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节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二节 管控模式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结合非保险子公司的行业监管要求、经营管理水平、战略定位等不同情况,通过适当的管控模式,依法行使对非保险子公司的管理职能。 第十四条 在维护非保险子公司独立法人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依法对非保险子公司的战略规划、资源配置、法律事务、内控合规、风险、信息系统、财务会计及审计等进行管控,…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架构,明确对非保险子公司管理的权限与流程。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在保证自身安全稳健的前提下,应当承担维持非保险子公司资本充足的责任,确保非保险子公司满足其行业监管机构的资本充足要求。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