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保险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总精算师的职责。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