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201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对声誉事件分级分类,明确处置权限和具体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主要包括:

核查引发声誉事件的基本事实、具体原因,分析公司的责任范围,预判声誉事件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

检查公司其他经营区域、其他业务、正在实施的宣传策略等与声誉事件的关联性,防止声誉事件升级或诱发新的声誉事件;

对可能的补救措施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形采取合理补救措施控制利益相关方损失程度和范围;

根据声誉事件动态,统一准备新闻口径,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外披露相关信息,澄清片面和不实报道;

对引发声誉事件的产品设计缺陷、服务质量弊病、虚假夸大宣传、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加大正面宣传和品牌建设力度,介绍公司针对声誉事件的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改善经营服务水平的举措,消除声誉事件的不利影响;

声誉事件处置中其他被认为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