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保险期间为自然年度的大病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年末不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