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参加大病保险投标行为负有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投标文件须报经总公司审核同意,并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
总公司产品定价部门须对投标文件出具经过审慎测算的精算意见书,内容至少应当包含测算依据、数据分析、测算结果、报价意见等。总公司法律部门须对投标文件出具经过严格审核的法律意见书。精算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分别经总精算师、法律责任人签字确认。
总公司产品定价部门须对投标文件出具经过审慎测算的精算意见书,内容至少应当包含测算依据、数据分析、测算结果、报价意见等。总公司法律部门须对投标文件出具经过严格审核的法律意见书。精算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分别经总精算师、法律责任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