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现行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