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0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03年) 第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再保险公司的监管指标暂时参照财产保险公司监管指标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对部分指标所使用的报表项目和科目做相应调整。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