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五章 偿付能力监督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2008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偿付能力监督 第四十一条 对于未按本规定建立和执行偿付能力管理制度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可以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