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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9号:保险集团(2021年) 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八条 保险集团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牵头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向保险集团高级管理层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的评估及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