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3号:流动性风险(2021年) 第二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三节 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3号:流动性风险(2021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三节 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结合公司实际,运用适当的方法、工具和模型,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维持充足的流动性水平以满足各种资金需求和应对不利的市场状况。 第三节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