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2021年) 第四章 保险风险管理 第五十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2021年) 第五十条 第四章 保险风险管理 第五十条 再保险公司应当加强有效再保险合同的管理,包括: 对主要再保险合同的现金流、资本占用、承保利润等每季度评估一次; 对主要再保险合同的保费充足性至少每年评估一次; 根据评估结果对再保险风险敞口进行调整,控制保险风险。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