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压力测试(2021年) 第三章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压力测试(2021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年度压力测试 第一节 基本情景预测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基于基本情景开展年度压力测试。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确定基本情景下的假设,预测测试期间内的实际资本、核心资本、最低资本、偿付能力溢额、偿付能力充足率等偿付能力指标。 第十四条 基本情景下,保险公司应预测报告年度后未来两个会计年度末的偿付能力指标。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实际资本》计算测试期间的实际资本。 第十六条 基本情景下的预测应反映银保监会已批准(认可)的增资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等资本补充事项,不应考虑测试期间内未得到银保监会批准(认可)的资本补充行为。 第十七条 基本情景下的预测应反映公司的股利分配计划,即使股利分配计划尚未得到批准。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2号:最低资本》计算测试期间的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最低资本。财产保险公司的具体预测方法见附件1,人身保险公司… 第十九条 基本情景下的预测假设应根据历史经验和对未来趋势的判断确定,并与公司经营规划一致。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应按照本规则附件1和附件2的规定,预测基本情景下的偿付能力指标。 第二节 情景法测试 第二十一条 情景法测试的压力情景分为必测压力情景和自测压力情景。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必测压力情景和自测压力情景的假设,预测测试期间内的实际资本、核心资本、最低资本、偿付能力溢额、偿付能力充足率等偿付能力指标。 第二十三条 压力情景下,保险公司应测试未来一个会计年度末的偿付能力指标。 第二十四条 银保监会根据行业情况确定统一的必测压力情景,并根据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情况调整必测压力情景。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风险状况确定至少一种自测压力情景。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按照本规则附件1和附件2的规定,预测测试期末各种压力情景下的偿付能力指标。 第三节 敏感性测试 第二十七条 年度敏感性测试为动态单因素敏感性测试,指保险公司基于基本情景下的预测,分别评估特定风险因素单独发生或变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下一个年度末实际资本、核心资本、最低资… 第二十八条 年度敏感性测试的风险因素包括必测风险因素和自选风险因素。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本规则附件1和附件2的相关要求,按照银保监会对年度敏感性测试压力情景的规定,确定风险因素的发生或变动情况。 第四节 反向压力测试 第三十条 基本情景下,报告年度后未来一个会计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100%~150%之间的保险公司,应开展反向压力测试。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风险状况,选择一个最主要的风险因素,在维持基本情景下的其他风险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假设公司报告年度后下一个会计年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降低至1…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根据自身风险状况,可以选择多个主要风险因素分别进行反向压力测试。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