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压力测试(2021年) 第三章 年度压力测试 第四节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压力测试(2021年) 第四节 第三章 年度压力测试 第四节 反向压力测试 第三十条 基本情景下,报告年度后未来一个会计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100%~150%之间的保险公司,应开展反向压力测试。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风险状况,选择一个最主要的风险因素,在维持基本情景下的其他风险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假设公司报告年度后下一个会计年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降低至1…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根据自身风险状况,可以选择多个主要风险因素分别进行反向压力测试。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