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一节 保险代理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管理 第五十八条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一节 保险代理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管理 第五十八条 保险代理业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当注销其执业证书: 辞职或者被解聘的; 持有的《资格证书》失效的; 有本规定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的。 引用法条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