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2021年) 第五章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 第二节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2021年) 第二节 第五章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 第二节 任职资格许可申请材料 第七十二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拟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拟任机构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银保监局提交下列材料: 第七十三条 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程序和形式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十四条 拟任人的学历证明材料,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查询结果或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认证报告;党校学历,需提供毕业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 第七十五条 拟任人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曾任职的机构出具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文件或与曾任职的机构存在与其劳动形式相关的经济收入关系的证明文件。 第七十六条 拟任人合规声明和承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最近2年内未受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最近5年内未受过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有无严重失信不良记录的声明;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