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 第二章 保安服务公司 第十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四)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 (四) 第二章 保安服务公司 第十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四) 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三)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