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四章 监督及管理 第十八条 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及管理 第十八条 省区市体育局应加强教练员岗位培训及考核工作的宣传,积极组织本地区教练员参与培训。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