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四章 监督及管理 第十七条 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及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要提前制定年度教练员岗位培训或考核计划,每两年至少要举办一期中级、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相关培训或考核计划报科教司汇总后统一发布。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