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仲裁规则(2022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参照本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的规定选定或指定独任仲裁员。

与反兴奋剂有关的体育仲裁中,独任仲裁员应当有法学背景和法律专业经验。双方当事人应参照本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从《反兴奋剂仲裁员名册》中选择一名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