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2011年) 一、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2011年) 一、 一、 缴存服务 (一) 缴存登记 1.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二) 个人账户设立 1. 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 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三) 变更登记 1.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 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 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四) 注销登记 1. 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 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五) 账户转移 1.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或异地转移申请书; 2.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 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 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六) 账户封存与启封 1.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七) 汇、补缴 1.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 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 到服务网点窗口汇(补)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2. 委托银行扣划汇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与管理中心、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扣划协议-受委托银行于约定划款日划款-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八) 缴存基数调整 1. 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 2.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 3.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九) 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1. 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3.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或由管委会授权管理中心审批-管理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附件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