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规定审批抚恤待遇的;

在审批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不按照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的;

在伤残抚恤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虚报伤残人员数据申报抚恤金的;

有其他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