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章 抚恤金发放 第二十六条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抚恤金发放 第二十六条 伤残人员变更国籍、被取消残疾等级或者死亡的,从变更国籍、被取消残疾等级或者死亡后的下一个月起停发伤残抚恤金和相关待遇,其伤残证件自然失效。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