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3年)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3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