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良种畜登记规则(2006年) 第六条 优良种畜登记规则(2006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申请登记的种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双亲已登记的纯种; 从国外引进已登记或者注册的原种; 三代系谱记录完整的个体; 其他符合优良种畜条件的个体。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