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境外组织工作 第三十六条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境外组织工作 第三十六条 省区团、综合团和分团应当按照总团的安排和部署,做好本团朝觐组织工作,并加强互助合作。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