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境外组织工作 第三十四条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境外组织工作 第三十四条 朝觐境外组织工作实行总团统一领导下的省区团、综合团和分团分级负责制,团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