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二十三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二十三条 财务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范围,由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根据审慎经营原则进行授权,报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备案。财务公司分公司可以办理本办法第十九条债券承销以外的业务,以及第二十条第(二)、(三)项业务。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