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023年) 第六章 档案的利用、开发、统计与移交 第五十一条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档案的利用、开发、统计与移交 第五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企业移交档案后需要利用的,接收档案的档案馆应当提供便利。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