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十四条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023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十四条 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退休的,应当在离岗前办好交接手续。涉密档案工作人员的调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