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4年) 第四章 托管人 第二十五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4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托管人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托管人,是指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 单个企业年金计划托管人由一家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担任。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