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2017年) 第二章 禁止性规则 第十二条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2017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禁止性规则 第十二条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不得用作字号。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