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年) 第三章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年) 第三章 第三章 披露 第七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下列信息: 第八条 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补偿标准等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披露。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