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年) 第三章 披露 第八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年) 第八条 第三章 披露 第八条 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补偿标准等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披露。 引用法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 第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