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 第六章 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第五节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 第五节 第六章 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第五节 公允价值披露 第七十一条 除了本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情况外,企业应当披露每一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对于在资产负债表中相互抵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 第七十二条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时,如果其公允价值并非基于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的,也非基于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确… 第七十三条 企业可以不披露下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信息: 第七十四条 在本准则第七十三条(二)所述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