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 第六章 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第四节 套期会计相关披露 第六十七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 第六十七条 第六章 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第四节 套期会计相关披露 第六十七条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企业应当以表格形式、按风险类型分别披露与套期工具相关的下列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套期无效部分;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无效部分; 包含已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的利润表列示项目。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