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06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类别披露已逾期或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的下列信息:
资产负债表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确定为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信息,以及判断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所考虑的因素。
企业持有的、与各类金融资产对应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对应的资产及其公允价值。相关公允价值确实难以估计的,应当予以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确定为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信息,以及判断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所考虑的因素。
企业持有的、与各类金融资产对应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对应的资产及其公允价值。相关公允价值确实难以估计的,应当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