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