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年)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二条 企业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时,根据本准则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计算的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应当调整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