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2004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举报人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应当提供以下内容:

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

被举报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提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