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2014年) 第五条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201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对价格举报实行统一编码管理。 举报人可以凭举报编码查询举报处理进展情况。 具体编码管理及查询办法按照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规则执行。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