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九条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查处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现场检查或者询问笔录,执法人员应当及时报其所在的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