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201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上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的材料包括:

案件调查报告;

案件审理的处理意见;

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听证情况;

说明案件情况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