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章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保藏机构的职责 第七条 保藏机构分为菌(毒)种保藏中心和保藏专业实验室。菌(毒)种保藏中心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 第八条 国家级菌(毒)种保藏中心的职责为: 第九条 省级菌(毒)种保藏中心的职责: 第十条 保藏专业实验室的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菌(毒)种或样本必须由国家级保藏中心或专业实验室进行保藏: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