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章 信息披露材料管理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材料管理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新型产品的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应当与保险条款及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