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

定期风险计量结果;

风险应对方案执行情况。

针对重大风险,风险管理部门可以向管理层提供专项风险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