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十二章 风险报告及沟通 第七十条 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七十条 第十二章 风险报告及沟通 第七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向风险管理部门报送风险识别、分析、应对、控制和监督等信息。对于突发的风险事件,应及时与风险管理部门沟通并上报风险分析报告。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