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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2010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的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设置及履职情况;

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流程的建设情况;

公司风险计量结果;

公司年度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

重大风险解决方案的执行情况;

其他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