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报送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

保险条款;

保险费率表;

总精算师签署的相关精算报告;

总精算师声明书;

法律责任人声明书;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