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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精算责任人负责签署精算报告并出具精算责任人声明书,并对产品承担如下责任:

产品精算报告内容完备;

产品精算报告符合条款表述;

产品精算假设和精算方法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和中国保监会的精算规定;

对有利益演示的产品,利益测算方法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

计算结果准确;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产品精算方面的责任。